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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泉(三)(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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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靠近了那张大床,可齐铮却能看到,他的脸色红的异常,那双阴戾饱含的眼眸直勾勾的盯着几乎要被齐铮罩住的小少年,语气阴晴不定。

曾经名震阮州城的皎皎公子,即使一副阴郁的打扮,却也看起来俊美十足,再加上那股若隐若现的邪气,以及状若疯癫的割裂矛盾感,更是动人心魄。

可这难得一见的美公子却意味不明的笑了几声,一片黑暗中,硬生生的卸掉了沈绛的下颚,力道残忍又疯狂。

小少年身体猛的挺起,双眼含泪,抑制不住的痛呼了一声,可在双手被制的前提下,根本翻腾不了多久,就喘着气呜咽的软倒在床上。

齐铮难掩怜悯的看了疼的掉泪的沈绛一眼,连侵占的动作都放轻了。

他自然是知道为什么,像付乾云那么恨沈红烈的人,如果不是沈绛当初一直生疏的叫沈红烈“父亲”,他根本不会决定放了这小孩自由。

不过这小骗子少说两句话,倒也让他不那么心浮气躁,齐铮探进里衣,生涩的摸上少年滑嫩的肌肤,在那种美好的触感间沉溺了片刻,他抽出一丝冷静的思绪想了想,还是决定暂时不帮沈绛恢复了。

毕竟付乾云已经加入了,没了心底约束自己的那条线,本就对沈红烈恨之入骨的他会怎么对沈红烈唯一的独子,简直不用多想。

更别提他们几个,似乎没一个人有性事上的经验,欲火难耐加上恨意怒火,这小骗子,今天大概好不到哪里去了。

唯一有过理论经验的齐铮眉头紧皱,看着付乾云不知是泄愤还是欲望上头,替他扼住那两条细白手腕,在拼命仰头踢蹬的小少年颈肩上咬出斑斑血痕,还恶意的吮吸着那白肤上的点点血迹,一副要把沈绛生吃入腹的架势。

这是他远熙,这时也已经走了过来,几人的衣物扔了一地,很好,看来今天小骗子要遭大罪了。

齐铮额头冒着汗,闭上眼睛,开始了自己的发泄。

沈绛疼的后背直冒冷汗,身上男人每一次下沉都让他口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他避无可避的被禁锢在男人的身下,仿佛浑身都沾满了那两人炙热的气息。

章舅舅——

他颤颤的发着抖,不可抑制的想起了另外一个人,那可能是他唯一能够求助的人了,章远熙那么重视伦理,一定不会……

注意到小少年含泪委屈的望向一边的目光,像是托付了所有希望,付乾云轻嗤一声,“叫你。”

章远熙顿了顿,靠近床边,慢慢矮下身子,他摸了摸小孩柔软的黑发,注视着那双不停掉泪的漂亮眼睛,深沉的目光里不知是怜惜还是温柔,“沈绛,你现在可以把我们当贼子了。”

“这时候,就不要扫兴的喊舅父了。”

“十七号,莫望。”

站在台前的老师开始点名,在看到眼熟的名字再次旷课,忍不住皱了皱眉。

一眼扫过去,座位上果然没人。

女老师的脸色微沉,视线下意识的望向窗边座位上一个穿着蓝白卫衣转笔的男孩,“蒲悦年同学,你知道莫望去哪了吗?”

教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忍不住投了过去,看向那个眉清目秀,脸色却骤然难看下来的少年,蒲悦年丢下笔,横眉不爽道,“我怎么会知道?”

女老师被噎了下,语气也有点不好,“蒲悦年同学,我们班也就只有你跟莫望关系密切了,希望你回头能好好劝他,学习是你们人生的大事,不要草率对待。”

蒲悦年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见其他同学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只好勉强应了一声,算是糊弄过去了。

可他心里仍是不忿,曾经的青梅竹马而已,他们之间的友谊早在莫望家跟他们家闹掰的时候就完了,都过去快一年了,凭什么现在还频频把事闹到他身上?

……

蒲悦年从小就长得唇红齿白,玉雪可爱,幼儿园起就被小伙伴们追捧。

而莫望则恰恰相反,是整个班里最让人害怕的一个。

阴郁、头发遮脸,眼神看着凶、超吓人……这就是莫望给人的,近乎癫狂。

……

…………

不知过了多久,入目的终于不再是歇斯底里的留言。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希望您能救救我——】

笔记的最后,是一道被水染花了墨色印迹,这本笔记的主人在这一句话之后,再也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与那位负责人口中房主出国的时间对上。

合上那本有些触目惊心的笔记,莫里斯沉默着关了灯,躺上床,却怎么也无法合上眼,即使精神上已经感到疲惫,但他依旧困意全无。

直到第二天,睁开那双带有黑眼圈的,血丝浓重的眼睛,莫里斯对警局请了假,却又走访了一遍街道办事处,直到傍晚才穿着那身皱巴巴的且带着浓烈烟味的警服,回到了家。

他不再是从前那个莽撞的警校生,在毕业之前,莫里斯就明白了这个世界有些规则是被默许的。

比如“dybaby”,以及点击率位居首页的“dy”网站。

年轻男女们以富有活力的身体与金钱做交易,换来优渥的生活——这样的价值观在当代,居然是人人称颂的。

他徒有一颗燃烧罪恶的决心,却在如此庞然的现实面前被发配到无名之地,再无攀升的希望。

即使再次亲眼见到他人的苦难,莫里斯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冲过去救出受害者,将加害者绳之以法。

甚至来说,就算仅仅作为呈给警局的猜测,这本笔记也无法成为指控安塞·洛里斯的证据。

原因很简单,莫里斯从街道负责人口中得知,那栋房子的主人,名为埃弗里·洛里斯。

街道负责人并不认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甚至对这个名字一脸茫然,再加上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当初提供的购房身份证明,似乎都证实了笔记中提到的安塞·洛里斯没有来过这里。

连施害者的名字都对不上,如果单单拿出这本笔记,恐怕会被人以为是一起恶作剧。

除此之外,那位埃弗里·洛里斯先生早在七年前就移民了瑞士,很多年都没有消息传回来,这栋房子已经彻底空置。

那位名叫“江雾”的失踪者,或许将随着离开的埃弗里·洛里斯消失,再也无法找回。

7

九个月之后,他的主页突然收到了一条回复信息,莫里斯百无聊赖地点开,眸光一顿。

是当初被他询问江雾的那位女士,似乎修复了当初的手机卡,从上面翻找出了一张照片,于是想到这位跟她聊过江雾的“同学”,兴冲冲的来分享。

[我的丈夫总是对东方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太过瘦小,没什么好看的,好吧,我承认在遇到江之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今天,我总算找到了反驳他的有力证据——哈哈,当初偷拍的江居然能再找到,真的太幸运了!xxxxxxx]

【回复】——[上帝呀!瑞迪安,我太爱你了!我一直为之前没有江的照片感到懊悔,这下终于可以存一张了!]

【回复】——[好吧~_~亲爱的,是我输了。如果是这个样子的东方人,我不介意你整天在我面前提起他。]

莫里斯的目光停留在那张照片上,似乎也从喧闹的警局里脱出,融入了里面的氛围。

照片里的场景似乎是毕业晚会,能看到三三两两的男女衣着华丽,碰杯交谈,但面容上的青涩似乎暗示了他们不是久经这种场合的身份,只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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