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和平协议(2 / 2)
恐特勤组的司法官员询问,直到解除禁令;
三、不允许他们三人私下会见,不得以任何理由挑起冲突,禁止进行不当商业竞争,不得强行进入对方首先涉及操作的商业项目领域等。
最后一条特别严厉,基本控制、隔绝了他们之间的商业竞争活动,甚至包括一切形式的生意往来。
这不是“合作协议”了,实际上就是一份特别禁令。
协议警示:这些条款如有违规,必将受到严惩。
郭子豪心想,条款各种细节这样严格,确实再难于发起明争暗斗了,除非找到避规的方式。从表面上看,似乎对他也没太大影响,反正他只是主要负责为海伯调动资金,商斗的事交由易威、连山、顾行云他们进行,只要做得隐蔽,一切都能按照海伯的计划进行。
估计荣正昌和魏明也有相应的对付之策,所谓和平共处,互不争斗,也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只不过,以后的行动不能再掉以轻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