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3)
“对!每次逛商场,她好像都很害怕看到裙子。我还记得我有一次给她买了条裙子,她大呼小叫地把裙子撕了,就跟见了鬼似的。”
“你的影集里,都是邵华和你的照片,我想不通,如果那个案子和邵华没有关系,你为什么要把那份剪报收藏在那里。”张静站起身,微笑着说道,“十年前,邵华是个很爱穿裙子的女孩儿,所有的照片都是穿裙子的。但是,从你被警方抓捕开始,她就再也没有穿过裙子照相,在她的家里也没有发现裙装。如果不是出了什么意外,一个人,不可能突然间发生这种转变!”
“为什么不能是在纪念我呢?”
“因为,她对裙装表现出来的态度,不是怀念,而是恐惧!”张静冷笑道,“那只能说明裙装给她带来过某种致命的威胁。可她爱你,这件事却是无可辩驳的,而你……”
张静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陋屋碎尸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休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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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一位老人横死街头,成了这个北方小城里的一件大事。因为这个老人的身份比较特殊,他是一名退休的老法官;而他死亡的方式也比较特殊,他是在见义勇为抓捕小偷的时候,被残忍的窃贼连刺五刀,心脏破裂死亡的。
案子已经破了,行凶者被巡警当场抓获,死刑恐怕是逃不掉的。
我参加了这个老人的葬礼,无儿无女的他葬礼显得异常寒酸,但那个被偷的女孩儿主动承担了一个女儿的义务,抱着遗像走在送行队伍的最前面。
这个小小的举动让这个寒冷的冬天多了一丝温暖。
我之所以要参加他的葬礼,是因为我对这个老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几年前,我曾和他联手办过一个案子。
那是2012年的冬天,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律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那是一个穿着便服、头发斑白、身形佝偻的老人,但一双眼睛却闪着精光,仿佛能看透人心一般,他到律所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希望你们接下秦枫的案子”。
对这个老人近乎命令的语气,我和老罗非但没有任何的反感,反而认为理所当然,因为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老法官。
也是在这篇文字的开头我提到过的那个老人。
“还有一年我就要退休了,我不想在我退休前还要让一个没有罪的人入狱。”老法官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
一个月前,那年的第一场雪光临本市的时候,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也在那时候发生了。
城区西郊的棚户区里,一名年轻女性在租住的陋屋中遇害,凶手割断了她的喉咙后,又残忍地砍断了她的双手,并剜出了她的双眼。
同时遇害的还有一名不足周岁的婴儿,当邻居发现的时候,这个可怜的孩子嘴唇发绀,脸色泛青,嘴里还叼着一截乳房——从女性被害人的身上割下来的右乳。
邻居们证实,这个孩子是女性被害人的儿子,这个女性被害人则是一个生活艰辛的单身母亲。
警方抵达现场后,法医对两名被害人进行了尸检,查明女性被害人死于失血性休克,凶器是一把单刃砍刀(略有卷刃),生前未遭遇性侵犯;男性(婴儿)被害人死于机械性窒息。
综合痕迹检验人员的分析,警方推断,凶手应是先杀害了女性被害人,并对她进行了肢解。过程中,尚年幼的婴儿不停哭闹,引起了凶手的反感,便掐死了婴儿,并砍下了女性被害人的右乳塞入了婴儿的口中。
这个举动是有着特殊的意义还是凶手的一时兴起,与凶手剜出被害人的双眼一样,让警方难以理解。
由于案发现场在棚户区,此处人来人往,足迹混乱,警方无法准确判断凶手是单独作案还是多人联合作案。
凶手对被害人进行的肢解行为是心理变态还是对被害人持有刻骨的仇恨,根据现场的形态,警方亦不能给出准确的结论。
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凶手并未将凶器带离现场,痕迹检验人员在凶器上发现了疑似凶手的指纹。这为警方破获此案提供了重要的甄别依据。
同时,现场并未发现打斗的痕迹,警方认为,如果凶手是单独作案,那么这个人应该体格健壮,有能力控制住被害人。或者与被害人熟识,能够趁其不备暴起杀人。
凶手变态的作案手法让参与本案的刑警极度愤怒,不眠不休地展开了侦破工作。自己的身边就发生了这样残忍的事情,让住在棚户区里的人惶恐不安,竭力向警方报告着一条条线索。
其中一条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据被害人的邻居回忆,前一天夜里8点多,曾听到被害人与人争吵,他从窗户看到,来者是一个高大健硕的男子,手中提着一把砍刀。他看过去时,就见这个男子持刀指着被害人,称如果再不还钱,就只能砍掉被害人的双手。
这条证词内的形容与案发现场的尸体形态吻合,时间也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相差不多,神秘男人的作案嫌疑迅速提升。
警方随即围绕与被害人有债务往来的人际关系展开了调查,发现被害人并无固定工作,但每隔几个月,都会从一个名为“发哥”的人手上借钱。
“发哥”在当地是有名的地头蛇,聚集了一批地痞流氓,以放高利贷为生。此人神通广大,黑白两道都有些人际关系。在警方眼中,“发哥”是一个处于灰色地带的人,他偶尔会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但都不大,警方通常都是教育其几句了事。但更多的时候,他会约束自己的手下,并时常向警方透露一些重要信息,协助警方办案,换取警方在针对他的时候尽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警方找到了“发哥”,将其带回了局里,同时请出具那条证词的邻居到局里辨认。
但不仅“发哥”否认了警方对他杀人的指控,这个邻居也表示,他看到的那个人比这个“发哥”要高一些,也更壮一些。
“你是不是安排人去找被害人讨债了?”侦查员反应敏捷,马上就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关键。
“对啊。”“发哥”直言不讳地答道。
“那个人是谁?”侦查员问。
“我想想。”“发哥”想了一下,“是秦枫,对,就是这小子。也奇怪,我就让他去要了这么一回债,这小子就人间蒸发了,再没来见过我。”
侦查员感到案件的侦破出现了转机,连忙追问道:“秦枫是什么人?”
“具体干啥的,我也不知道,干我们这行的,谁关心那个啊。”“发哥”说,“他自己说以前是练武术的,想跟我混,我就让他纳个投名状,去帮我把那笔钱要回来。
“我说警官啊,我可没指使他杀人啊。”“发哥”说,“这女的欠我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说实在的,一个人,带着那么大点一个小孩,你说谁还没点同情心啊?尤其干我们这行的,不动女人不动孩子不动老人,这可是规矩,我也没打算把这钱要回来。可是干我们这行的,要不回来是一回事,可是姿态该做还是得做的。秦枫不是第一个去讨债的,你问问我手下这几个兄弟,跟我混的第一件事都是去找这女的要债。”
“秦枫没有回来找你?”侦查员打断了“发哥”的喋喋不休,问道。
“没有。”“发哥”摇了摇头,“对了,他那天晚上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你怎么说的?”
“我能怎么说?”“发哥”说,“我告诉他该咋办就咋办。警察同志,我那意思可不是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