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咸鱼女主的对照组[快穿] 第112节(1 / 2)
只是有人支使的日子过惯了, 怎么可能还愿意回到事事都需自己亲历亲为的时候。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天吴凤霞就受不了了, 每当疲累不堪的时候她总是会咬牙切齿地骂她那个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的大女儿。
“小王八羔子”、“丧门星”、“挨千刀的死丫头”、“烂了心肺的小娘皮”。
“浪几天了也不知道回来”、“丧良心的”、“最好给我死在外面”、“我非要抽死她扒了她的皮”。
吴凤霞想到什么骂什么,一张嘴骂骂咧咧喋喋不休,好像这样就能排解一点她被生活折磨得苦不堪言的怨愤。
她这会儿看家里老头子和两个儿女也不觉得香了, 原以为剔除一个春花,他们就是最完美不过的一家四口人,却没想到还是照样被一堆生活琐事捆缚, 没觉得多幸福。
何秋月被宠得连根针都拿不动, 吴凤霞也舍不得叫她干活儿。
至于何时了和何老爹那更不用提, 就是两位大爷。每天只张着嘴等吃等喝,不帮倒忙都谢天谢地了。
吴凤霞每次看到这俩父子, 都一肚子火。
她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想起何春花, 想到她就开始生气谩骂。
即使是她亲口把人赶出去的,她也气得理直气壮, 认为一切都是何春花的过错, 如果不是她非要使性子和她赌气跑出去, 她现在怎么会累得这么个半死。
她的怒气在心生埋怨之时逐渐累积, 默默盘算着等何春花回来一定要再给她点教训。
或许是心里堵着人有些浮躁, 也或许是一家人的衣物实在太沉重, 总之吴凤霞在搬了一盆洗干净的衣服回家之时,不慎脚滑摔了一跤。
她这一屁股墩下去,疼得半天才惨嚎出声,就连脚也不慎扭到了。
沈初茉这几天可是轻松了许多,莲婶人好又勤快,并不拘着她,沈初茉与她相处很是自在。
她虽然离了何家,但生意还是要做的。
这事没办法避着人,她索性就跟莲婶交代了,还热情地拉她入伙。
莲婶一听能赚钱,自然是心动的。
只是她又有隐忧,看沈初茉都这么惨了不好意思赚她的钱。
沈初茉自然不会利用莲婶的善心占她便宜,一番劝说之下,这事就这么敲定了。
莲婶的丈夫去镇上做工了,她女儿又已出嫁,所以家里就只有沈初茉和她两人。
她跟沈初茉相处了两天,对这个手脚麻利、勤快肯干又会赚钱的姑娘喜爱更甚。
她乐得有人与她作陪,有时甚至都快忘了沈初茉是隔壁家的女儿。
不过邻里街坊地挨着,这并不是什么能瞒得住的秘密。
吴凤霞虽然没有关注过自家女儿的去向,何家却是有人知道何春花在这儿的。
沈初茉端着一盆水泼到了院子里,刚一抬头就看到何秋月站在院子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
她顿了一会儿,在心里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过去问:“干什么?”
“大姐,你都出来两天了,还不准备回家吗?”何秋月道。
“我那天说的话不够清楚吗,还是你们觉得我在开玩笑?”沈初茉没有什么情绪。
依她所见,何秋月对她这个大姐也没有什么很深的感情。
宠她爱她的人太多了,何春花在她心里本就排不上号。
或许基本的姐妹情还是有的,但是何秋月被惯得性子有些以自我为中心,她根本就无法对自己大姐的遭遇感同身受,所以何春花在何家受到的一切不公平待遇,她早就习以为常,并选择视而不见。
这也是何春花为什么从来不像何家其他人那样,那么疯狂地宠爱何秋月的缘故。
她拥有的实在少得可怜,而富有一切的何秋月轮不到她怜惜。
“大姐,你不是一直都是最懂事最听话的吗?怎么这次娘只说你两句你就闹到要离家出走了?”何秋月说着情绪隐隐有些激动,“那些不都是气话吗,你生了这么久的气还不够,难道真的要与我们断绝关系吗?”
沈初茉眯起眸子,沉声道:“你当然不会懂,你不懂言语如刀,刀刀割人心。在你眼中,吴凤霞是天底下最完美的慈母。所以你不明白我的感受,你只会觉得我无理取闹。”
“但若是你站在我的位置上,你在家里恐怕连一天都待不下去。”
“你若是真的用心去回忆,就知道娘她根本就不爱我。不管我做得多好,她总是对我没有一句称赞,相反还总是责骂我贬低我,把我说得一无是处。”
“我当初上学的时候成绩也很好,但是娘说不让我读书就不让我读了。她说家里没那么多钱,还说女孩子迟早是要嫁人的,没有必要读那么多书。可是为什么你和三弟就能一直读呢?我心里不是不知道,我只是愿意听她的话讨好她而已。”
“在家里我干最多的活,可是有什么好吃的永远都轮不到我。娘给你买最贵的布料裁衣,还给你买时兴的衣裙,送你奢侈的雪花膏,不让你干一点活,你要什么有什么,上学还有零花钱拿。”
“可是我呢?我明明是大姐,可是身上穿的用的全都是捡的你不要的。谁家的姐姐会捡自己妹妹的衣服穿?”
沈初茉说着说着,胸膛涌上了一股不属于她的愤懑,那是记忆所带来的共情影响。
“我记得有一次,我长了身体,旧衣穿不下了,我舍不得扔,就跟娘说不如留着给你,你知道娘是怎么回答的吗?”
沈初茉轻嘲地扯了扯嘴角:“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娘当时那个表情,她充满嫌弃地跟我说,‘你妹妹怎么能穿这种破烂’。”
吴凤霞对待孩子的这种偏心,简直能叫不被偏爱的那个生出恨来。
所以本性软弱的何春花最后走上了黑化之路,似乎一点也不值得意外。
这并不是某件事所促成,而是长久所根埋在心底的潮湿幽暗,最终开出了罪恶之花。
“你再看看我们——”沈初茉伸出手,她那双做惯了农活的手,骨节粗大如男性,上面不仅布满了一层厚厚的茧,还有许多细细碎碎的伤口。
她的手背皲黑发皱,与何秋月白皙光滑的皮肤简直没有丝毫对比性。
“说我们是同一个家庭养出来的姐妹,谁信啊?为什么我们家里这么穷,你却能养得比城里的姑娘都水灵,你到底明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
诚然女主能养出这么一身好皮肉有她底子好的原因,但家里既然有何春花这么一个孩子存在,就很能说明一个问题——吴凤霞这是在吸全家的血供养何秋月。
别说何春花,何时了都得排在后面。
何秋月蹙着眉,蹙得紧紧的。她如月盘一般莹白没有阴霾的小脸上,鲜少出现这样严肃的表情。
沉默了半晌,她终于开口道:“我知道你对娘心里有恨,但是,她毕竟是我们的娘啊。不管她做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孝敬她才是。你怎么能因为这样的原因,就真的同她断绝母女关系呢?”
“你知不知道娘受伤了?你就在隔壁,娘受伤了你都不回去看一眼。如果不是你离家出走,娘就不会去河边洗衣服。要不是盆那么重娘拿不动,娘就不会摔跤扭伤脚了。”
何秋月一副不赞同的神情,看着沈初茉的神色还是在说她太过胡闹。
从社会道德风向上来说,也不能说她说错了。
毕竟现在奉行的孝道理念,就是无论父母做错了什么,做子女的都应该心怀感恩,无怨无悔地赡养和孝敬父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