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1 / 1)
“昂儿,为何自来便愁眉不展?”
“回阿父,儿子只是有些担忧罢了。”曹昂叹了口气:“阿姐与姐夫往荆州去,我亦想去,只是阿姐却说我乃长子,不该以身涉险。”
说到最后他更是摇摇头:“阿姐乃是嫡女,我不过庶子,岂不是更不该以身涉险。”
曹操一懵:“他们去荆州了?”
“阿父不知?”曹昂也懵住了。
曹操摇摇头:“我只知郭嘉要去荆州,特意让赵云护送他们一路过去,我不知阿婉亦去啊。”
“可……可阿姐接到赵校尉手中书信后,一脸高兴的就带着姐夫上马车了。”
曹昂有些茫然的看着曹操,他突然想起来,好似姐夫压根没机会看见书信就被阿姐拉回房了,等于说……阿姐又乱来了?
光短短的相处了这段时间,曹昂对自己的嫡姐就有了新的认知。
心思缜密,胆大包天,装巧卖乖信手拈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君子之道?
那是什么?阿姐可是货真价实的女子。
等曹操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阿婉已经带着郭嘉赵云往荆州而去了,甚至就连赵云都没有带很多亲兵,用他的话来说,目标太大,容易暴露。
总之如今入了天策的赵云好似骨子里面也染上了天策府特有的属性。
“子龙,我与你做了身衣袍,你试试可合身。”
阿婉从马车里面探出头来,扔出来一个包裹,包裹里面从发饰到鞋履都齐了。
赵云面色红红的接过包裹:“多谢师叔。”
虽说弟子等同于半子,不过阿婉还真不敢将赵云当自己的儿子……
毕竟赵云比她还大呢。
“师叔手艺真好,待我娶妻后一定让她与师叔好好学学。”
赵云说着,便拎着包裹往树林深处走去,不一会儿,就换了一身衣裳出来,与之前曹昂的那身衣服一样,里衬上面全部都是繁复的附魔绣纹,但是外面却只是普通的细布长袍而已。
唯一的不同,就是束袖了,是一种赵云没见过的皮甲制作而成的。
尤其在中间,阿婉还安装了一个袖箭,平日里看不出来,但是到了关键时候却是能救命的东西。
“这袖箭我没抹毒,等以后你熟悉了,不会伤到自己的时候,会把这个箭换成毒箭的。”阿婉伸手为他将束袖整理好,将袖箭给遮掩起来。
赵云没见过袖箭,一时间新奇不已。
在大唐江湖,几乎每一个门派都有特有的袖箭暗器,所以阿婉是见怪不怪了。
倒是郭嘉,满眼新奇的给自己也绑了一个,毕竟他不能练武,能有器械帮助也算是好事。
从洛阳到荆州南阳大约二百二十公里,便是快马加鞭,也得走两天的,再加上其中有些路段不好走,恐怕最少也需要七八天左右,一来一回小半个月没了,所以他们这次虽说是去荆州借粮,倒不如说借粮种更为合适。
程昱稳坐大后方成皋,曹昂辅助,曹操带领大部队前去追击董卓,顺便中途收编一些流民扩充部队。
但是由于程昱来的时候带了不少粮草,导致陈留的粮食不多了,如今更是无种下地,程昱之所以会同意这个疯狂的提议,也是被这给闹的。
程昱只给了一个月的时间,二月底到四月初,必须将种子带回来,让陈留有种下地。
于是一行三人,出了洛阳城,阿婉伏在马车里的案上写了封信,然后召唤出一只信使老鹰,将信件绑在它的爪子上:“去找三郎。”
老鹰从阿婉掌心一口叼走一块生肉,然后直接冲向了天空。
赵云看见了直羡慕,不过驯鹰是万花谷绝学,羡慕不来,他只能驯马。
阿婉又吹了口哨。
踏炎乌骓从马路的树林深处飞奔而来,阿婉更是直接塞了十几颗皇竹草汁做的饴糖给赵云:“一旦马儿力竭便喂它吃几颗饴糖。”
赵云骑里飞沙时日长了,自然知道里飞沙这类好马是多么的娇贵。
连忙伸手接过皇族草做的饴糖,珍而重之的放在了荷包里面,里飞沙闻见了香喷喷的皇竹草的味道,整个马儿都兴奋了起来。
“师叔,这是什么马?”怎么看着比里飞沙还要漂亮。
“乌骓马。”阿婉一边回答一边翻身上马,然后伸手去拉郭嘉。
“乌骓马?”赵云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的看着那浑身漆黑没有杂毛,四蹄鲜红的俊美马匹。
郭嘉恰好上了马,就听见阿婉这么说,顿时整个人也忍不住的僵住了。
要知道,当初的乌骓马可是项王的坐骑,如今他们居然有幸见到乌骓马?不不不,他已经不仅仅是见到乌骓马了,他是直接骑上了乌骓马。
“嗯,这匹马的名字叫踏炎,它的速度极快,夫君,一路疾驰,你若是不舒适要直接与我说。”
阿婉不想带郭嘉来的原因就是他身体太弱,恐怕会受不了疾驰。
不过好在他们没带人,实在不行阿婉可以带着他飞,赵云入了天策,虽然还没开始学习轻功,但是是见识过的,估计不会觉得意外。
于是三个人骑上马就朝着荆州的方向飞驰而去。
而此刻,远在荆州襄阳鱼梁洲的庞统这会儿正挽着袖子,脱了鞋子帮着自家从父庞德公下水起鱼篓子,同窗诸葛亮则站在另一边儿,两位平日里学习庞德公端庄君子模样的小孩儿,这会儿脸上带着笑,到显得几分童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