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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西蒙亲王(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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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绯的小脑袋:“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没有打伤我,干嘛哭的这么伤心?”

“知道啊”绯啜泣的回答道:“但是人家看到你的的样子就心疼的忍不住嘛”

葛兰也松了一口气,看到方霄有些虚弱的样子,不禁问道:“你是怎么受伤的?”

方霄一边揉着绯的小脑袋,一边叹了口气:“我是自己弄伤了自己,将伤势维持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然的话,要是被西蒙打伤我,今年绯可就拿不到爵位了,那么丢脸的可就是你父亲了。”

“真没想到西蒙想要对你出手,那个疯子!”葛兰感到有些后怕:“在亲王出手的情况下你居然能逃过一劫,要知道,以亲王的的实力,弄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那你也不用弄伤自己啊!”绯有些心疼的责怪道。

方霄苦笑道:“如果不受点伤,过不去长老们那关,那么诬陷亲王的罪名一坐实,咱俩也不能继续参加大会了。”

“不参加就不参加呗!”绯又往方霄的怀里挤了挤,不满的哼哼着。

方霄看着手中的盒子,笑道:“不过结果还不错,这血魄可是个个好东西喂!我说,你能不能松手啊!”

方霄拽了两次手中的盒子没拽动,因为盒子的另一头被葛兰牢牢地抓住了。

“跟你商量个事”

“有关血魄的任何事都免谈!”方霄一把夺过盒子,塞进了自己的怀里,这时雷恩上了马车,手里拿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药箱,看到方霄醒了,也是松了一口气,询问道:“伤势不要紧吗?”

“没问题,雷恩哥有血了吗?”

“有!”雷恩利索的拿出一个盛满鲜血的瓶子递给方霄,方霄接过瓶子之后,脱下了上衣,只见方霄这副肌肉线条线条匀称的身体左肩处贴着一块黑色的晶片。

“绯,闭上眼睛,不要看。”方霄对绯说道,绯也听话的照做了,只见这片晶片慢慢的消失了,而在晶片的位置处露出一个极深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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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检查了检查方霄的伤口,点了点头:“切割型的伤口,这种伤比较容易恢复的。”

方霄打开了手中的瓶子,将瓶中的鲜血一口气咕嘟咕嘟的全灌进了嘴里,喝完后长舒一口气,皱着眉头抱怨道:“腥了吧唧的,不管喝几次还是觉得难喝。”

只见方霄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愈合起来,不一会,就只剩下一道鲜红色的印记,活动了一下肩膀,感觉已经没有大碍了。

方霄倚靠着车厢,摸着怀中的盒子,叹了一口气:“西蒙亲王很可怕,我们以后要当心了。”

“我这个亲叔叔就是个疯子!”葛兰拍了拍方霄的肩膀,安慰道:“不用太过担心,你今天不是用你那些无耻的手段让他吃了个大亏吗?”

方霄摇了摇头,向葛兰解释道:“如果今天他吃亏之后恼羞成怒,大吼大叫,甚至对我出手的话,那我到是不担心了,他最后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身为亲王居然能忍受下来一个小辈的诬陷,这个人不简单,能忍的人,真的很可怕。”说完,方霄又看着葛兰,但葛兰还是那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方霄气恼道:“别不当回事啊你,将来会吃亏的!”

葛兰耸了耸肩膀,看向了雷恩:“我们不用太不担心啊,是不是,雷恩?”

雷恩笑道:“是的,有霄儿在,我们不担心。”

“夸我也不会给你们好处的”

西蒙一个人行走在森林中幽暗的小径上,他正在赶往第二阶段测评的场地,身为亲王的他不愿意登上马车,更愿意在夜色之中漫步,今夜的星光黯淡,周围安静无比,行走在黑暗之中,西蒙才能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脉搏,自己的生命。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西蒙停下了脚步,望着夜色中的一虚空处,开口问道:“事情办好了了?”

就在那处西蒙望着的地方,慢慢走出来一个人影,回应道:“是的,我的主人,他们已经答应了。”

“是么”西蒙抬起头来,望着天上幽暗的星光,伸出手去似乎想要去抓:“这个世界太亮了哥哥做错了,只好由我来帮你改正哥哥,不要心急,我马上就要实现你的愿望了”

“第二阶段的测评场所在哪啊?”方霄边问边穿好自己的衣服,雷恩回答道:“在森林东边的猎场,放心吧,我们的马车正在往那里赶。”

“什么?快调头回去!”方霄焦急的催促道:“我要回我的马车上拿东西,时间来不及了!”

雷恩看到方霄一脸着急的样子笑了笑,离开了马车车厢,有立马折返了回来,只是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手拿着一个腰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长棍型状的东西,上面缠绕着白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还是雷恩哥懂我。”方霄笑着接过了长棍,慢慢解开缠绕在外面的白布,露出一杆漆黑的长枪!

方霄用的武器是枪!

在血族当中,绝大多数成员会选择修行鲜血魔法,因为血族是一个对各系魔法元素十分敏感的种族,天生的魔法师,而所谓的鲜血魔法是脱胎于各系普通魔法之上,只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鲜血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使用也依托于自己体内的鲜血,一个血族体内的鲜血就那么多,如果用这种力量直接对敌,那正可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正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身体使用简单的近身战斗技巧和强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硬耗,为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出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魔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魔法的一种增幅,将体内的鲜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精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顶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魔法盛行,其强大的威力和精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魔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性的魔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长老院进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出来了,

没有属性!无法修炼。

绯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然后轮到了方霄,不一会儿结果也出来了。

属性:光明

方霄追在分管测试的长老身后,兴高采烈的询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学鲜血魔法啊?到哪去找老师教我啊?”

长老听完后诧异道:“什么?在血族你要找人学光明系的鲜血魔法?你小子这是找老师呢还是找死呢!”

两只小吸血鬼只好哭着回去了

因此方霄只适合学习光明系魔法,别说鲜血魔法了,在血族中根本没有光明系魔法供他修炼,而且也不可能让他修炼。

所以方霄只好修炼那些血族中流传下来的古老的近战炼体之术。

血族在近身战斗时很少愿意使用武器,因为相比于那些身外之物,他们更相信自己的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因为这些是神赐予他们的宝物,是他们的骄傲!

关于这一点,用方霄的话说就是:

“骄傲?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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