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触手C肿弟弟处男P眼/发小被炮机C脱g/双双合不拢P眼(2 / 20)
了过去。
陆泽宇地继续了下去。即使有润滑剂的辅助,他的鸡巴还是把温清淮的屁眼撑裂了,而他也在插入后没动几下就射了精。
他只觉得丢人。明明撸管少说也要一刻钟才能射出来,操进温清淮的屁眼里却连一分钟都没有坚持到。
男人的尊严让他连忙解释自己不是早泄,还说自己平时撸管什么持久度温清淮也是看在眼里的,温清淮闻言,也终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后来他们又做了几次,他也成功证明自己不是早泄,第二天一大早还去给温清淮买了稀饭和药膏,让温清淮感动得又是眼泪直掉。
温清淮说自己从未想过能被如此温柔的对待,说自己根本就不敢向他表明心意,说自己在与他的相处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被他吸引,说自己对他的喜欢愈演愈烈才忍不住闻着他的内裤自慰……还说他是自己的初恋。
那时候的程潇心脏砰砰直跳,毫无感情经历又初尝禁果的他情不自禁地吻了温清淮,说温清淮也是自己的初恋,还说自己会对温清淮负责。
之后他们便偷偷交往起来,也曾疯狂地在公共场合偷情,好几次险些被发现,好在最终都是有惊无险。
他们在交往的过程中虽然偶有争吵,但整体和睦,只是随着时间推移,激情不再,临近毕业便平淡到有些乏味。
最终他们和平分手,因为考上了相距甚远的大学,所以各奔东西。
再后来他们就断了联系,即使联系方式没换,社交平台也互为好友,却再也没有多聊一句,连逢年过节的问候都是群发的。
其实每次看见温清淮的群发祝福,程潇还是会微微心痛。他不知道温清淮如何,反正他自己,哪怕是时至今日,对温清淮也还是喜欢的。
只不过这种喜欢已经不再是可以不顾一切的爱,而是会衡量利弊、顾忌世俗的理智情感。
如今程潇已经二十过半,也交过许多女朋友,最终与某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定亲。
可惜一切的美好都只是假象。他的父母在一场意外中双双殒命,在他悲痛至极地为父母处理后事的同时,又被未婚妻和朋友联手背叛,导致公司损失惨重,股价狂跌,他倾尽所有也无力回天。
他这才知道未婚妻其实是死对头的性奴,与他订婚不过是“主人的任务”,甚至还勾引他的朋友,留下两人的性爱录像威胁朋友背叛。
被仇恨冲昏头脑的他持刀袭击了死对头,可惜才拔刀就被对方的保镖按下,像条狼狈落魄的丧家犬。
他在绝望中决定自杀。房间里被撕扯得满地都是的“囍”字,以及被破坏的各种装裱好的婚纱照,都像是无声的嘲讽。
他一改最近的不修边幅,将自己收拾得体面到仿佛要去参加什么重要会议。
他坐在客厅的红木沙发上,成套的红木茶几上摆放着他回家时特意去文具店买的美工刀。
他拿出手机,打开联系人划拉了十几分钟,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时隔多年再次拨通了温清淮的号码。
电话那头“嘟”了好一会儿才被接通,温清淮声音带喘,才“喂”了声便惊呼起来,随即便是被捂住嘴发出的“唔唔”声,夹杂在规律的“啪啪”声中。
意识到了什么的程潇心下一紧,连忙说了句“抱歉,打错了。”便匆匆挂断。
温清淮显然是在与人欢爱,这个时候不管他说什么都不合适,更何况是些扫兴的话语。
他长叹一声放下手机,拿起美工刀划开了自己的手腕。因为害怕自己后悔,所以他非常用力。
大量的血液在尖锐的疼痛中喷涌而出,他那一下直接割断了手腕处的动脉,快速失血让他的体温也随之流失,反倒是尖锐的疼痛逐渐麻痹,眼前的景色也跟着逐渐模糊。
“就这么死了未免可惜。”
忽然响起的声音让程潇猛地睁大眼,就见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完全没有听到开门和靠近的声音,也可能是他现在意识有些涣散才没有听到。他现在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头晕的厉害。
“我可以给你足够东山再起的钱,只要你做我的狗。”
程潇看到那个男人在这么说的同时,掏出一个劣质的响片训练器在他面前晃了晃,随即按动上面的按钮,便有“咔哒”声传来。
这个荒谬的“开价”让他忍不住笑出声,更是忍不住联想到自己作为死对头性奴的未婚妻,猜测对方是不是也曾经历过这样荒谬的瞬间。
“是傅司寒派你来的?”程潇有气无力地问。
傅司寒就是程潇的死对头。他们的梁子是在娱乐会所结下的,算不上什么深仇大恨,不过是为了面子争个小姐,之后便经常互相使绊子。
他听见对方反问他傅司寒是谁,并在他回答之前继续说道:“我不受人指使,我只凭自己的意愿行事。初次见面,我是时朔,也是你未来的主人。”
时朔笃定的态度在程潇看来相当自大,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同意与拒绝其实无关紧要。
时朔的问话从来都只是走个流程,猎物的意愿只能决定猎物所要面临的处境,猎物是否配合都不会影响最终结果。
当然,面对识时务的猎物,时朔从来都不介意给一些甜头。而对于负隅顽抗的猎物,则有必要施加一些惩罚。
程潇虽然很想有骨气地拒绝,但他更想东山再起,像爽文里那样狠狠地打脸傅司寒,让未婚妻和朋友追悔莫及。
他眼皮沉重地看向自己手腕处的伤口,气息微弱地说:“好……如果我能活下来……我就做你的狗……”
下一秒,在他模糊到难以聚焦的视线中,一条不知来自何处的,像触手一样的深蓝色东西爬上了他的手腕,还钻进了他手腕处的伤口里。
不知道是不是受失血过多的影响,程潇完全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疼痛,仅仅只有些微弱到仿佛幻觉的,冰凉黏腻的触感。
程潇理所当然地把它当做了濒死前的幻觉,也把突兀出现的时朔归于其中。紧接着他的意识便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可那黑暗之中又有一处幽蓝的光点,是个类似眼睛都纹路。
等程潇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客厅里的电视正播放着某国王子来访的新闻,空气里弥漫着明显的血腥味。
“!”程潇在意识回笼后猛地睁大双眼,随即坐直身体。
他难以置信地抬起手腕放到眼前,身体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而有些酸痛。
他的手腕上确实多了条割腕留下的疤痕,不过已经完全长好,就连肤色都与周围无异,仿佛陈年旧伤,还没有一点缝合的痕迹,完全不像昨晚的新伤。
他又看向满地的血迹。即使已经干涸,也依旧触目惊心。如此大的出血量,就算没有死于失血过多,也该令他头晕眼花。可他却完全没有晕眩感,精神好得不可思议。
他眼角的余光瞟到了个人影,这才惊觉家里不止自己一人。他立刻向那人看去,就见昨晚那个自称时朔的男人正坐在自己身边看新闻,手里还转着劣质的响片训练器。
“你!”程潇诧异地开口,随即立刻想到了昨晚失去意识前钻进自己伤口里的触手。
他下意识地摸向手腕处的疤痕,又忍不住顺着手腕一路摸向身体,好像这样就能确定那条触手的位置一样。
“没礼貌的狗是要被惩罚的。”时朔的视线移向程潇。
他话音未落,一股电流瞬间袭遍程潇全身,尖锐的疼痛自程潇身体的每一处炸裂开来,即使只有短短的一秒,也